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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

(一) 發明專利申請(包括發明、追加發明、申請權讓與、專利權讓與、專利權租與等):政府規費按智慧財產局規定,申請專利範圍之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說明書 及圖式不超過50頁者每件7,000元,專利範圍之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800元,說明書及圖式超過50頁者,每50頁加收新臺幣500元;其不足 50頁者,以50頁計;本所服務費價格實惠,同時申請三件以上專利/商標案或學生可再享優惠,歡迎洽詢

(二)新型專利申請(包括新型、追加新型、申請權讓與、專利權讓與、專利權租與等):政府規費按智慧財產局規定新型申請每件3,000元;本所服務費價格實惠,同時申請三件以上專利/商標案或學生可再享優惠,歡迎洽詢

(三)新式樣專利申請(包括新式樣、聯合新式樣、申請權讓與、專利權讓與、專利權租與等):政府規費按智慧財產局規定新式樣每件3,000元,本所服務費價格實惠,同時申請三件以上專利/商標案或學生可再享優惠,歡迎洽詢

(四)國外申請專利:國外政府規費及國外律師費、翻譯費、公證費另議;服務費按國稅局核算執行業務收入標準每件每件58,000元 本所與10多國之外國事務所合作多年,價格公道實惠,歡迎洽詢

 

新式樣擁有多位合格專利代理人及聯合律師,提供國內、大陸、美、歐、日、韓、港、東南亞、中東等多國地區之專利代理、異議舉發、侵權訴訟。

專利代理人專家服務群:

  1. 廖昭昌/前專利審查委員、專利代理人字號:台代字第4392號/工業設計
  2. 魏錦芳/一鼎法律事務所所長/律師
  3. 劉文啟/電機技師/大學電子系教授
  4. 廖紅瑗/會計師/專利鑑價

代表案例:
慶齡工業研究中心、日本製紙株式會社、明水創業育成中心、林園國際集團、光臨電子、華梵大學、經國管理學院、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宜蘭餅食品、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睿森能源科技、興達生技、綠光國際、台灣鄉親食品、台灣蒞昌食品、維倫科技、德彰電子、周為國際設計、翰正數位科技、農委會農改場、匯頂電腦、金山電池….等

NDSC is in a good position to provide both domestic and foreign clients with a full range of patent representation in such areas and services as preparation and prosecution of application, counseling, litigation, licensing, acquisition,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序號 案 別 金 額
1 發明申請舉發(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10000
2 新型申請舉發(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申請延長發明專利權(醫藥品及農藥品之發明專利權)。
9000
3 發明申請再審查(適用101年12月31日前提出之再審查申請案)。設計申請舉發。 8000
4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適用99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案,其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發明申請再審查(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再審查申請案,其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7000
5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適用99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案),發明申請再審查(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再審查申請案),前二項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800元。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依舉發聲明所載之請求項數逐項計費,每項加收800元)。
800
6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前二項其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50頁者,每50頁加收500元;其不足50頁者,以50頁計。 500

 

7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其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申請勘驗。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適用依請求項數逐項舉發)。
5000
8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適用102年1月1日起提出之申請),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600元。 600
9 發明申請專利。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發明申請分割。設計申請再審查。 3500
10 新型申請專利。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新型申請分割。設計申請專利。申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設計申請分割。申請改為部分設計專利。申請改為衍生設計專利。 3000
11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發明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設計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新型更正與舉發合併審查。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申請誤譯之訂正。 2000
12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面詢。新型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 1000
13 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或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申請加速審查者。 4000
14 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印章或簽名。申請變更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或變更其姓名。申請變更代理人。申請變更有關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者,每件300元;其同時申請變更二項以上者,亦同。 300
15 發明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發明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 100000
16 申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 2000
17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 8000
18 發明、新型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2500
19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專利年費,發明、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1700
20 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核准延展之專利權,每件每年年費
5000
21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3800
22 發明專利年費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 8000
23 發明專利年費第十年以上,每年 16000
24 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4000
25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2800
26 新型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8000
27 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800
28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0
29 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2000
3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800
31 設計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3000
32 專利證書費。申請發給證明書件。 1000
33 補發或換發專利證書費。 600
34 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費。 1500
35 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費。 1500
辦理各類專利申請事項,應繳規費者,請以下列方式,擇一為之:
◎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 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轉入、匯入、存入合作金庫銀行(銀行代號006)古 亭分行帳號0877-705-658811、戶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繳納後請將繳納之證明文件(如ATM交易明細單、網路轉帳成功資料、電匯單、聯 行存款憑條收據聯),連同申請案件(或繳納申請書)郵寄或現場臨櫃送件。
◎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繳納事由、申請案號、第幾年年費等,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
◎約定帳號自動扣繳:本局自99年4月26日起開辦「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服務,繳款人可利用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寄(送)本局轉送開戶銀行進行核驗手續,經核驗通過後,始可使用約定帳號自動扣款繳費。(申請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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