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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號名稱是用來指示營業主體本身,相當於自然人的姓名,而商標則是用來指示不同營業主體所產銷或提供的商品/服務,二者本分屬不同的法律規範範疇。

但商標法第70條第2項規定: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商號、團體、網域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之名稱,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或減損該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如果你的公司商號名稱與他人已註冊之著名商標相同或近似時,可被視為侵害商標權,商標權人可據此提起損害賠償及排除侵害之請求。

什麼是商標?

商標就是您的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品牌」,可讓消費者容易對您的商品或服務留下印象,並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作辨別,這就是所謂的商標。

申請商標的好處?

1. 沒有申請註冊商標就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有競爭對手先行註冊相同或近似的商        標,您就會侵害他人商標權而不能違法繼續使用該商標。若您有申請註冊商標則可排        他人侵害您的商標權,並得向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2. 商標是企業的無形資產。透過建立商品或服務的品牌商譽,可維護企業形象,並引            導消費者信賴商標品牌進而消費,進一步建立商標品牌價值。

自己申請與找商標代理人有甚麼差別?

藉由代理人的專業知識,能夠避免因為經驗不足,導致您的權益受損。比如申請前之前案檢索,商標代理人能幫您判斷並提出建議,讓您欲申請的商標獲准註冊的機率大為提升。申請人也可以省下很多處理跟探索的時間。

 ※如果您正想要或已經擁有屬於自己的公司或店面,請留心您的相關權益,不要忘記來申請商標,保護您的商標使用權益喔!